太原市每年有多少天育儿假?
太原每年有多少天育儿假?
《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章计划生育服务规定,只有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才能享受所在单位给予的每年十五天的育婴假,夫妻双方工作的单位每月可以支付不低于二百元的育婴费。
扩展:
第二十五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30天婚假;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的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女方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应当给予15天的育婴假。育儿假期间,可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且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可支付不低于二百元的婴幼儿教育费。
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对农业人口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