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单方面离婚在哪里办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是否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注意: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确属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南京离婚冷静期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注意:
“冷静期”制度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离婚情况。家暴或婚姻不忠的发生,确实导致感情破裂。如果去法院离婚,就不存在所谓的“冷静期”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