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郑州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目前郑州还没有实行公积金业务转公的政策。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转公贷款。
河南省政府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省住房公积金转公贷款的通知》。
信用证条款
1.在河南省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在省中心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郑州市区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借款人单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两套住房或郊区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还款期限可延长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贷款职工,在提供处级以上干部任职文件或高级职称证书、聘书后,还款期限延长至65年;
4.贷款申请人、配偶及有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其他贷款的共有人的月供求合计,每月最高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5.住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不允许贷款;
6.贷款申请人、配偶、共有人信用记录中有逾期记录的,需要合并计算。累计逾期记录超过6次,单笔逾期贷款连续超过3期的,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7.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第三套住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8.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证,原商业贷款银行不同意提前结清的,不能贷款;
9.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住房贷款支付房款的,不能贷款;
10.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的首付款金额与贷款合同签订的贷款金额之和不等于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总房款,不能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