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须知
预约入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预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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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婚姻登记须知:
1.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只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的预约申请,其中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提供网上预审服务。
2.预约的,当事人应当选择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预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
3.补办结婚证的预约只对内地居民开放,满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婚姻系统有档案”和“档案信息与现身份信息一致”两个条件才能进行。
4.网上预订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如果您不能按时注册,请至少提前一天取消预订。
5.预约结婚登记和补办结婚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进行初审:
①婚姻状况为未婚的,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正面、身份证背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本页面(集体户口提供单位盖章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卡)。
②婚姻状况为离婚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离婚证(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一审须附有效证明))。
③婚姻状况为丧偶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④军人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军人身份证(官证或士兵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6.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与户口簿上的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系统显示预订查询号页面,表示提交成功。如果您再次预订,您需要取消当前预订。收到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的短信,表示预约成功,也可以网上预约。
8.预约成功后,双方应携带上述证件(原件)、相关材料、双方近期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在预约时间内亲自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9.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原因造成预约服务延误或无法进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