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4日更新
Xi安2021年四险申报日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
第一个和第四个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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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雁塔区缴费基数申报地址
参保单位(不含退休人员)申请地点:
雁塔区工伤和失业保险经办中心(雁塔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51 A47窗口,地址:双桥一巷与电子正街交叉口西南角)
参保单位包括退休人员申请地点:
雁塔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雁塔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52至A56窗口,地址:双桥一巷西南角,电子正街南段)
三。应用程序的内容
参保单位应根据本单位2020年工资总额、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和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情况的变化,如实填写《Xi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Xi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在客户端更新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的“月平均工资”项目。
点击:Xi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批表。文件
Xi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申报花名册。文件
四。基地申报材料
1.2020年财务决算报表中人力资源的说明或2020年“职工薪酬”总账、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置“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参保单位,应提供反映上一年度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户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包括:每项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会计凭证号、支付摘要、账户名称和支付金额等。).
2、陕西省202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21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明细表(不含独生子女费)或养老金调整变动表。
4.无法提供上述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详细说明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和人员聘用情况的书面资料。
五、缴费基数的确定
1.医疗(生育)保险执行Xi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工伤、失业保险按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执行。
2.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其2020年实际收入为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20914元的,以20914元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4183元的,以4183元作为缴费基数。
3.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其2020年实际收入为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8159元的,以18159元为缴费基数;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632元的,以3632元作为缴费基数。
4.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2021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入。
5.灵活就业人员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缴费基数可按4183元或6971元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员工“四险”2021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纳。
2.不含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大厅直接申报2021年“四项保险”缴费基数(无需在经办窗口申报),并须上传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诚信申报承诺书》。同时,根据缴费基数申报文件的要求,相关资料应存档备查,以方便审计和税务部门的核查。网站申报后,需要查看缴费基数申报信息是否已成功导入,并注意反馈信息。
3.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上传单位和个人相关数据。上传后,他们会携带缴费基数申报的相关材料到代理窗口进行申报。
4.12月15日前已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大厅或经办窗口办理12月份增减,系统将于12月15日晚8: 00统一核定12月份费用;12月16日至12月30日,2022年1月的增减变动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大厅或经办窗口办理,系统将于12月30日晚8点统一核定1月费用。
5.12月15日后,已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点大厅或经办窗口完成12月份的增减,再到经办窗口查询12月份的费用。费用核定后,未核定的单位可在代理网点大厅或代理窗口完成2022年1月的增减,系统将于12月30日、1月14日晚8: 00统一核定12月和1月的费用。各参保单位应按核定数额向税务机关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