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期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吗
失业雇员在失业期间无权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指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用人单位。因此,职工在失业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注意: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领,职工不能同时享受生育工资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已经包含在员工休产假或计划生育假期间的工资中,但一些生育津贴高于原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给员工。
如何计算生育津贴
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参保人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月工资总额之和,各月参保职工人数之和为30×职工生育保险假期。
注:用人单位没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注意:
上述计算公式中的休假天数是根据国家《女职工保护法》规定的休假天数确定的。但根据情况,不同城市增加了不同的产假天数。因此,职工在按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的产假或护理假期间,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职工享受津贴的产假天数列表:
申请生育津贴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正常登记缴费并申请待遇的,生育津贴可于次月发放:
(1)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
②分娩/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被保险人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的,生育待遇(不含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申请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注: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中国籍的,怀孕应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均为外国(边)国民的,应当在婚内分娩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注释
1、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或晚婚、晚育奖励假和哺乳假的,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2.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供申领发放生育津贴信息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参保人员的生育津贴。
3.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为被保险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从停止缴费的当月起停止向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被保险人停发期间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4.夫妻双方均为外国籍的,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在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含终止妊娠和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超过两次。
5.符合条件的男职工失业配偶、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申请生育津贴的时间
生育津贴是有期限的。
1.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缴费年限记录)的,申领生育津贴的有效时限为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一年内;
2.未满12个月的,为满12个月之日起一年内。
疫情期间,可以延长申请补贴的时限吗?
没有;单位生育津贴等非现金报销业务可在网上办理,不在延长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