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离婚证补办条件及材料
补充条件
1.太原市户籍居民或原登记机关在太原。
2.申请人仍保持与登记时相同的婚姻状况。
3.申请人的离婚证遗失或损坏。
4.离婚已在申请人户口簿上注明。
注:户口本上未注明离婚的,不能补办离婚证,可以出具夫妻解除关系证明。
补充材料
1.大陆居民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声明的签署声明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2)香港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声明的签署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4.台湾省居民
(1)台湾省居民通行证或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5.海外华人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署声明。
6.照片
补办离婚证时,当事人需提交近期二寸单身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7.离婚证
离婚证条款破损或不一致。
注意: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