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天。
南京婚假条例:
自2017年12月1日起,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以享受十五天婚假(含三天法定婚假);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上述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发放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以上节假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这意味着南京人的婚假比江苏规定的13天婚假多了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