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机构内出生的出生证签发需要哪些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第一电子证明所需材料(孩子在医疗机构出生)
(1)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证件)原件;
(2)被许可人不是新生儿母亲的,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被许可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电子证书)原件。新生儿母亲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可通过省卫健委指定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APP、平台在线填写并签署授权;
(3)未提供父亲信息的,应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书面说明。
二。医疗机构首次分娩证明流程
(1)具有助产技术资格的助产士在分娩后24小时内在登记表上签署《出生医学证明》,并将分娩相关信息录入医院信息系统。核实后会签字(电子签名)确认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