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互联网加不动产登记”,营造高效便捷的服务环境,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网上支付等技术,与四个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微信上开发“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其中,新建商品房产权证办理已启动试点,由“窗口办公”变为“掌上办公”,由“窗口取证20分钟”变为“手机办理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