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成人高考招生加分和免试政策
广东成人高考招生加分及面试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获奖者,可免试报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出具《优秀运动员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可以免试报考:
(一)奥运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冠军前八名,非奥运项目冠军前六名;
(二)亚运会、亚洲杯、亚锦赛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奥运会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冠军。
3.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退出义务兵役到基层服役后,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基层项目包括选调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中国西部大学生志愿服务、广东省山区大学生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
4.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的运动员和获得者,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上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考试成绩可加2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机构决定:
(1)获得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全国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和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荣获“三八红旗手”称号,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由省工、青、妇团体授予;
(三)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的;
(四)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省籍考生;
(五)烈士子女、配偶;
(6)原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山区县考生,少数民族地区考生(详见附件3);
(7)25周岁以上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
(8)符合教育部照顾对象要求的其他考生。
6.自主择业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决定。
备注: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