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税务发票摇奖活动注意事项
注释
1.欢迎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上发票抽奖活动(以下简称本次活动)。请在参与本活动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声明。如果您选择参与此活动,您的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
2.“网上发票即时抽奖”是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发票,促进商家规范开具发票而推出的一项举措。目前网络抽奖系统只有“湖北税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唯一入口,其他任何方式的类似发票抽奖均与本次活动无关。
3.彩票发票的范围。您所获得的发票符合以下条件,即可通过网络抽奖系统参与本次活动:湖北省内(含县市)商户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增值税滚存发票,开具日期在参与抽奖之日起180日内。无效发票和红字发票不能参加此活动。其他种类发票暂时不能参加此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保留调整彩票发票范围的权利。请参考公告。
4.不能重复参与抽奖。对于已经录入网络摇号系统并通过摇号核对的发票信息,无论是否中奖,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再次参与摇号。
5.监控列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平公正地在网上开展“即时发票抽奖”,网上抽奖系统将对违反发票抽奖原则、恶意套取发票抽奖资金的发票开具方行为进行监控。一旦发现上述行为,将纳入发票抽奖监控名单。被列入监控名单的人开具的发票将不能参加本次活动。
6.对于因黑客攻击、通信线路中断、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原因等不可抗力或网络彩票系统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减少对用户的影响。
7.本声明未尽事宜,请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声明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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