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业保险基金的性质是什么?
失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职工暂时丧失工作岗位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专项基金,是失业保险制度的物质基础。这笔资金属于社会救济性质,是国家对救济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无论如何,它的来源和用途都应该维持在一定的水平。因此,作为社会上独立的经济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挪用。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被称为社会保险。
二。参加失业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的各类企业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自1999年起,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差额拨款和全额拨款)及其职工也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包括干部、工人、农民工等所有职工。
三。失业保险费怎么交?付款地点在哪里?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必须为其缴纳2%的失业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地点是桂林市失业保险所(西峰路)。
工资总额:指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四。企事业单位为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办理什么手续?
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由市失业保险局统一印制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为失业人员出具工资转移介绍信,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关系及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失业保险办公室备案,及时通知本单位失业人员到失业保险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
五、失业劳动者享受失业救济的条件?失业人员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1.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年限至少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A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d《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只要是工人、干部、技术人员或高学历人员,以及事业单位或企业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都可以把档案关系放入失业保险办公室,享受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员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职工失业后,应持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养老保险手册,自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证。
六。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从事有工资收入的临时工作,能否继续享受失业救济?
根据劳动部的统计,失业工人的临时工作也被视为就业。因此,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对重新就业的失业职工,停发失业救济金。
七。如果员工失业后重新就业,工龄应该如何计算?
失业登记期间不能计算员工的工作年限。再就业后的工龄应为失业前的工龄,加上再就业后的工龄,称为累计工龄。随着改革的深入,工龄被弱化了,取而代之的是累计投保年限。
失业职工在失业期间,可以凭失业保险证和养老保险手册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延续。
八。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应如何处罚?
缴纳保险费是每个单位的义务,失业保险费必须无条件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违反财政、会计、统计法律,伪造、变造或者故意销毁有关账册资料,或者不设置账册,造成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不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九。失业职工失业后享受失业救济的期限是多久?
失业职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按缴费年限计算。如果他们已足额缴费一年,他们将有权获得三个月的失业保险福利;如果他们已经缴费两年,他们将有权获得六个月的失业保险福利;如果他们缴纳了15年,他们将有权获得24个月的失业保险福利。农民合同制工人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方式是,企业为其缴费满一年的,企业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缴纳的部分一次性返还给农民合同制工人,不再享受其他失业待遇。
失业工人失业津贴一览表
付款期限
几年或更久
最大金额条款为
24个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
第二十条失业保险的具体支付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15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
(2)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5年的,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增加1个百分点,但最高缴费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情况,及时确定各设区市、县的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XI职工失业并在失业保险办公室登记后,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吗?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失业后,可凭失业保险证和养老保险手册自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的,退休时可以将其在职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计算。
失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提出申请,失业保险代其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