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鬼火摩托车2022-08-15  6

桂林市失业保险变更指南

1.参保单位变更下列社会保险登记事项之一时,应当依法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公司名称;

(二)住所或者地址;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4)单位类型;

(五)统一的组织机构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八)开立银行账户;

(九)本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应当按要求提供下列相关文件和资料:

(一)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工商变更登记表及有关部门批准或公告的工商执照或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4)本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3.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的,经办机构应当出具《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申请变更登记的单位应当依法如实填写。经经办机构审核后,纳入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变更的内容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根据变更后的内容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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