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皮卡车的限制
一、重庆对皮卡车的限制
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将于2020年5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放宽皮卡车交通管制限制。
二。放宽交通管理限制的车辆类型
对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多用途载货汽车”标准的皮卡车,放宽交通管理限制。即车身和驾驶室结构较长、核定载客量小于等于5人(含驾驶员)、驾驶室高度小于等于2100mm、货箱围栏(货箱)上端离地高度小于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3500kg的货车,或者登记为轻型通用货车的车辆。不属于上述类型的货车仍按现行货车限行管理规定通行。
三。放宽交通管理限制的车辆登记范围
对在重庆注册登记的重庆号牌皮卡车,放宽交通管理限制。对于非重庆牌照的皮卡车,仍然按照现行的货车限行规定通行。
四。全面放宽交通管理限制的交通法规
(1) 主城区,实行网上皮卡车自行备案和通行管理,皮卡车在主城区不需要办理货车通行证。对成功通过备案的皮卡车,除平日早晚高峰时段(7: 00-9: 30、16:30-19:30)禁止通行于坳大桥、牛角沱嘉陵江大桥、黄花园大桥大桥、石板坡长江大桥及其复线桥外,主城区其他道路不再受主城区货车限行时间限制。
(二)在主城区以外的区域,除因交通管理需要实行限行、管控的部分道路外,将全面取消皮卡车通行限制,不需要办理通行证件。
五、放宽交通管理限制的注意事项
(一)在排放管理方面,主城区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后,高排放标准的皮卡车将不再允许备案通行。对于备案成功的皮卡,系统会自动取消其备案和许可。
(二)在执法管理方面,实行备案制交通管理后,皮卡车的通行许可大幅放宽。要求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守法,安全文明通行,公安交管部门将对皮卡车超速、超载、超车、不按规定时间线行驶等行为加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