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养老保险续缴电子邮件预约方式
(一)实施对象
具有桂林行政区域户籍的人员,在桂林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续保条件
目前,在桂林市(不含10个县、荔浦市和临桂区),各类用人单位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个人申请变更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续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操作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将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申请事项发送至3279055832@QQ.COM邮箱;
第二步:社保经办人员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第三步:3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节假日除外);
第四步:参保人持本局开具的缴费领取单,在当年内到合作银行指定柜台或桂林银行手机APP完成缴费。3天后,他可以通过“桂林社保微信”平台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二。下沉服务应就近处理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登记和续缴
2019年9月9日起,我局决定将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登记、个人参保变更登记等两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给象山区、七星区、叠彩区、雁山区等4个市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详见附件1)协助办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上述业务。
(二)扩大使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2019年9月9日起,我局充分利用街道办事处社保局分布广、网点多的优势,将社保卡服务网点由3个扩大到22个,具体负责社保卡激活(指社保地区)、社保卡状态变更(指挂失注销)和医保账户互助等工作。,并将受理窗口扩展到全市城区街道办事处(详见附件2),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家门口。
附件1:桂林市社会保险局部分委托非行政审批事项为民服务操作指南
1.委托非行政审批事项: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登记、人身保险变更登记(指养老保险续保缴费)两项业务。
2.“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是指持有桂林市五区居住证或个体营业执照的人员,在桂林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人员。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登记申请材料:
(1)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桂林户籍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和本人页);外地户籍人员,除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桂林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养老保险续保缴费”是指目前在桂林市(不含十县、荔浦市、临桂区),各类用人单位均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形式申请变更为续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5.副本免费提供。
附件二:桂林市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1.上述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障卡的激活(指社保地区的激活)、身份变更(指挂失或注销)和医保账户互助的设置。社保卡激活:包括金融区和社保区。银行网点收卡时激活金融区。
2.本人持社保卡原件(验原件),但必须到桂林社保卡服务大厅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