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1.合格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2.处理时间和程序
被保险人当月达到退休年龄时,应准备以下材料,于每月15日至月底寄回管理部审核,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符合退休条件的,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金科审核。审核通过后,他从下月起可以领取养老金。
①户口簿和本人身份证;
②企事业单位审核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③有关计生部门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证明;
(4)参保人档案及参保单位退休公示表;
(五)申请提前退休人员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3.养老金领取:每月15日后,通过银行发放新的退休人员养老金存折,退休人员凭存折到银行领取。
4.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的治疗费:
退休人员死亡后,在办理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时,填写《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批表》,并准备以下资料:
①退休人员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2)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及与死者关系证明;
(三)供养直系亲属的经济收入;
(4)受害人户口簿、死者档案、受害人劳动保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