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的新部署要求和《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第3号)、(第4号)、(第5号)、(第6号)》相关精神,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安车辆驾驶管理处置工作。大力推广网上、自助、延期和预约http://wjw.szgaj.cn/szgawx/micro/weixin/index_new,,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力推进车辆驾驶和管理业务网上办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换发、六年免检、行驶证换发、驾驶证换发、公交车驾驶管理延期等候,可通过“交管12123”APP、“苏州公安微警务”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zv.122.gov.cn)直接在线申请,并通过邮件送达。已实行“快速代办”的汽车销售企业复工后,可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专网服务系统”实现异地“不见面”办理,车牌将邮寄送达。
(1)“交管12123”APP可以办理车辆驾驶管理业务的种类。
机动车业务: 1。新车号选择;2.使用中的汽车选择;3.新能源汽车品牌变化和数量选择;4.非本人机动车备案;5.新能源汽车更新预约;6.更换机动车号牌;7.更新驾驶执照;8.更换检验标记;9.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的;10.为免检车辆申请检验标志;11.机动车登记申请书。
驾照业务: 1。取消考试预约;2.驾驶证到期更换;3.超龄换发驾驶证;4.丢失了补发的驾驶证;5.损坏的和更新的驾驶证;6.延期换发驾驶证;7.推迟提交身份证明;8.延期驾驶证验证;9.提交驾驶证证件照片;10.更改驾照的联系方式。
(二)“苏州公安微警”可办理的车辆驾驶管理业务种类
机动车业务: 1。更改联系方式;2.更新驾驶执照;3.更换检验标记;4.免检六年;5.记录业主信息的变更;6.更换机动车牌照。
驾照业务: 1。更改联系方式;2.到期续展;3.超龄顶替;4.损坏和更换;5.遗失补发证书;6.延期续保;7.延期提交实物证明;8.自愿降职顶替;9.驾驶证身份信息变更;10.身体状况的改变。
(3)群众可办理六年免检、换发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等。通过在当地“24小时自助服务区”、社区和企业设置自助服务设备,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
二。部分车辆驾驶和管理服务的延期处理
(1)延长换发驾驶证、机动车检验等时限。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换发和机动车检验业务的,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可能被注销驾驶证或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已在网上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继续登记。驾驶证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群众可以在疫情发生后选择继续学车,保障学车者驾考权益。
(二)驾驶员考试,二级教育可以延期,暂停驾驶员的初学、驾驶和满分考试等一切考试工作。通过互联网预约驾驶员考试的,统一取消预约,不计入考生考试人数。再次预约,不再重复缴纳考试费,不影响以后考试预约的顺序。考试、教育场所何时对外开放及恢复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功能,将通过苏州公安微警、苏州交警微信官方账号告知公众,并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顺延办理。
三。预约应急车辆驾驶管理业务如有特殊应急需求的人员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请预约苏州市及各市、区车管所、服务中心。预约成功后,他们按照预约时间去现场,会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最大程度避免人群接触。
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驾驶管理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对汽车驾驶管理业务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123、96122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