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登记跨省通办所需材料(2022更新)
离婚登记跨省材料:
(一)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结婚证。
(1)一方在广州开具的有效居住证(如果居住证不是广州市相关部门开具的,建议咨询居住证开具地婚姻登记机关)。
(3)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不能提供集体户口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人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面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提供本人有效军人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4)婚姻登记处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