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所需材料(居住证+照片要求)
跨省交流需要的材料:
(1)一方在广州开具的有效居住证(如果居住证不是广州市相关部门开具的,建议咨询居住证开具地婚姻登记机关)。
(二)双方最近半年2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红底。
(3)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户口簿和身份证(当事人不能提供集体户口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人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面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持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现役军人:本人有效军官证、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4)当事人声明其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记录一致。不一致的,应提交离婚证、有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明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