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四项工作措施
一、延长门诊特定慢性病处方用药时间
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病情稳定且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特定慢性病参保人,可一次性开具本季度特定慢性病所需门诊药物,并按门诊特定慢性病相关规定记账。
二。简化门诊特定慢性病的申请流程
在桂林市申请门诊特定慢性病时,本级参保人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只需提交相关病情信息,由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填写《桂林市门诊特定慢性病医疗审批表》, 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处)负责初审和数据采集(验原件,收复印件,采集的数据不予退回),将参保人相关信息通过广西数字人社信息系统上报市级经办机构。
市级经办机构审批、发放《特定慢性病门诊治疗卡》(以下简称《慢性病门诊治疗卡》),参保人于每月2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于次月第二周申报定点医疗机构领取慢性病门诊治疗卡;每月25日后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第三个月的第二个工作日内收到门诊慢性病卡。
三。简化医疗转诊和备案流程
需要办理转诊的市级参保人员,不需要去社保经办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统一受理。
定点医疗机构在工作日内将已转诊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疾病诊断、医院信息通过电话或传真(职工医保:0773-2886092,居民医保:0773-2883019)报至市经办机构。
转诊不成功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参保人,并说明原因。
纸质资料暂时存放在定点医疗机构,待疫情缓解后由同级市级经办机构收集。
四。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间
2019年、2020年就医期间,参保人先行垫付且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前、2021年12月31日前持发票、病历等资料到经办机构医保待遇窗口报销。为减少人员聚集现象,促进疫情防控,请相关被保险人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前往办公室。
第二部分:参保单位和个人允许延期业务
一是疫情期间因延迟申报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发,由市社会保险局从符合领取条件的次月起补发。
二是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未及时办理职工参保登记和缴费业务,可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在此期间,疫情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的个人权益。
第三,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部分社保费的时限。
将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限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将2020年灵活就业人员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时限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只要被保险人正常按期缴纳2019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并确保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纳2020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被保险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市社会保险局公布《关于暂停现场业务的通知》,明确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暂停市社会保险局大厅业务柜台(地址:桂林市秀峰区彝人路24号)现场业务,积极推广网上业务服务。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可通过广西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http://rswb.gx12333.net)、广西人社12333的app、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官方账号查询和办理社保业务。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工作人员在大堂办理业务,请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按预约时间、地点办理。县(市、区)社保局参照当地文件执行。
第三部分: 非紧急特殊情况,只能使用微信、自助、电话办理社保卡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3日-9日),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调整对外服务模式,实行“非接触式”办理
微信办公:“广西人社服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办理事项:社保卡制作进度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医保个人账户互助、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等。
自助办公: 24小时自助机,地址:秀峰区彝人路24号。
办理事项:社保卡密码修改、社保卡制作进度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社保卡挂失、医保个人账户互助、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等。
电话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热线12333
办理事项:社保卡使用咨询、社保卡制作进度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
社会保障卡服务大厅热线0773-2885218。
办理事项:社保卡激活、电子社保卡申请失败、持卡人重复号、社保卡异地申请失败、社保卡制作进度查询、社保卡状态查询、社保卡异地转移、社保卡挂失、医保个人账户互助、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及明细查询等。
所有与社保卡相关的问题,都可拨打0773-2885218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