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单位汇款(补充付款)
一、业务介绍
汇缴可以实现公积金缴存。单位可以在网厅每月缴纳一次公积金缴存额。
汇款业务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存款单据的生成,第二步是单据的结算。
生成单据后,需要公司经理对单据进行结算,才能完成付款结算。
二、企业经营
点击此处进入: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单位网上营业厅。
文档生成
1.打开公司汇款支付主界面。
2.点击〖生成存款单〗按钮,弹出生成单据界面。
3.【确定】后,弹出注册对话框,显示存款日期、存款金额和存款编号。
3.点击【生成存款单】后,系统会根据公司正常状态下的现有员工生成相应月份的划账单。
4、
5.如果要继续生成下个月的划账单据,请先关闭存款登记界面,返回主界面,再次点击【生成划账单据】。
注意:如果员工的存款金额不符合当年的参数要求,则不允许汇款。
文档删除
1.打开公司汇款支付主界面,点击〖删除〗按钮,弹出单据删除界面。
2.如果要重新生成下个月的划账单,返回主界面,再次点击【生成划账单】。
注意:(1)付款单生成后,如果业务发生变化,则不支持删除功能。
(2)必须按照所属年月的数字顺序删除单据(例如,如果有2月到10月的单据,则必须先删除10月的单据,然后依次删除9月的单据)
(3)柜台生成的存款单不能删除。
各种结算方式的选择及注意事项
目前保证金结算有五种方式:代收结算、保证金直接扣款、备案账户转账、区财政账户销户、光大云支付。其中,区财政的销账功能只能由区级财政统一单位使用。
办理转账时,公积金中心的收款银行可以点击下拉列表进行选择。
单据结算
1.打开保证金结算界面,选择要结算的单据。
2.主界面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结算方式。
3.当主界面有多张单据需要结算时,可以通过下拉框选择具体的结算方式,然后点击〖单据批量结算〗按钮进行结算。
4.转账结算时,公积金中心有多家收款银行,单位经理可以选择适合本单位的收款银行。
结算取消
1.在存款结算界面,查询已结算的单据,点击数据行的取消结算按钮,取消结算。
2.系统弹出确认提示,点击【确定】,取消结算。
在备案账户结算中心查看收款银行信息。
对于已经通过备案转账结算的单据,可以在业务查询-存款单查询中查看结算时选择的公积金收款行信息:
云支付支付运营
云支付结算成功后,会弹出支付链接对话框,可以直接点击链接打开支付界面:
云支付操作结算成功后,会弹出支付链接对话框。点击链接打开支付界面:
打开链接后,确认页面上显示的付款信息:
确认支付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选择支付方式。可以选择银行支付或者支付宝、微信支付:
如果支付链接界面被误关闭,也可以选择单据状态为已结算,找到结算类型为云支付的单据,点击单据前面的支付获取支付链接进行操作:
云支付结算后,如果没有点击链接继续缴费操作,也可以在中心官网主界面点击公司网上营业厅,然后点击“光大云支付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进入缴费界面,输入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结算单据号,然后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