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海口就业见习补贴标准
见习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海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670元),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单位见习补贴(海口市补贴标准为1336元)。
实习生
1.离校后3年内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等。;
2.我省大中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等)的学生。)谁属于毕业那一年;
3.我省16-24岁无业青年。
如何申请?
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选择海口市,在搜索栏搜索“就业见习”,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河浜路3号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服务大厅(二楼)203室
电话:0898-65303502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