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个人档案保管流程(Xi安人才服务中心)
一、验收条件:
从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辞退、离职的职工,或在Xi工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市属社会团体聘用的职工。
二。搬运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辞退、退职文件原件或与在Xi工商局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市属社会团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具体托管指南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