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机动车临时牌照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市机动车临时牌照申请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含本年度车船税完税或免税凭证),保单已联网的可自动验证;
3.机动车统一销售的原始发票;
4.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者海关进口报关单原件;
5.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注:机动车在购买、分配、赠与等情况下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管所申请临时驾驶证,申请临时驾驶证不得超过三次。因此,请在临时牌照到期后及时申请或更换正式牌照。临时牌照到期后继续上路,或者取得正式牌照但继续使用临时牌照的,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