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市筹公租房申请条件
边肖会告诉你,上海市长宁区公租房申请细则如下:
上海市长宁区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家庭中的单身申请人或者主要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单位集体出租的,应当安排符合下列条件的单身人员或者家庭入住。
(一)户籍在长宁区的本市常住户口
1、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全体成员不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长宁区常住户口。
1.与长宁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2.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全体成员不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3)非上海常住户口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暂住证的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在上海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2.与长宁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全体成员不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4)单位的租赁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暂住证,在上海缴纳社会保险。
2.与长宁区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含两年)劳动合同
3.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的家庭全体成员不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如果一个家庭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一人是主要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是共同申请人。家庭范围仅限于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