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户口迁移证补办指引
《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未到期的公民,可以申请补领。
1.申请:申请人在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连接器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在承诺的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当场批准并办结。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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