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档案转出指南
陕西省人事档案转移办理指南(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处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中心管理;
(2)档案调入单位必须有档案管理权限。
二。搬运材料:
1.个人保管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人事权的人才中心等)出具的《调动函》(或事业调动函,若档案为研究生、公务员提交,还可提供录取通知书,调整、改派需提供报到证明)原件。);
(2)本人身份证;
2.单位代理所需材料:
(1)档案接收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人才中心等)出具的《调动函》(或事业调动函,如果是研究生、公务员提交档案,也可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
(2)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转出的介绍信,换取《本单位代理人员档案转移审批表》;
(3)本人身份证。
三。处理方法
窗口处理
四。办公时间:9:00至17:00(周三下午4点后停止办公)
五、办公地址:Xi市翠华路1819号
六。咨询电话号码:
029-85265029(8522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