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个人档案转移处理流程(Xi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处理条件
在Xi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正式归档的档案保管员
二。处理材料
1.人事档案保管证明原件(2021年1月1日后档案员无需提供);
2.档案保管人身份证原件;
3.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人社部门授权保管档案的单位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动函》原件;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具体指南可在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