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公租房退租要提前多少天申请?
上海宝山区公租房应提前三个月退出公租房。
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例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1)租赁期满前3个月未提出续租申请的,租赁关系到期自动终止;
(二)在本市累计租赁期限达到6年;
(三)单位迁出本区,或者因安排职工辞职,单位取消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责任的;
(四)提交续租申请,经审查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续租,并应当在租赁期满后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难以退出的,区运营机构可给予最长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的月租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市场租金价格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