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保如何申请慢性病报销
如何办理Xi市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
参保人患疾病范围内的慢性病,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在出院结算时到医院医保办申请资格认定。资格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慢性病。
资格认证指南
2021年1月1日前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认定
(1)在哪里申请注册?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首诊资格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认定?
患有疾病范围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申请二级及以上医院慢性病定点资格:
1.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出院时间为准)的,直接在该医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2.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人员,可直接凭门诊特殊疾病审批表或备案表及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在本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二。医疗保险机构认证
(一)包括情况
1.2021年1月1日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2.利用两个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
3.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者: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亢、甲减、老年痴呆症。如患者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急诊)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化验单(原件)及需要连续用药的证明材料申请。
4.疾病复检需在慢性病治疗期满前三个月内申请,待遇享受期为合格后2年。政策过渡阶段,享受复检疾病待遇的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二)疾病复查。
包括甲状腺机能减退、甲状腺机能亢进、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指症、慢性活动性肝炎、耐多药结核病和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3)处理程序
参保人持申请材料(见附件3),填写《Xi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由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交,进行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