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医保怎么办理

红苕是什么2022-08-15  10

太原新生儿参保办理须知

新生儿保险

1。新生儿取得出生当年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不缴费,领取医疗手册。每年12月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当年办理参保登记;12月出生的新生儿视为下一年的新生儿进行保险登记。

2。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取得太原市户籍或次年未取得太原市户籍的,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按照当年和次年个人应缴纳的数额及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缴纳两年的医疗保险费,领取就医手册。

3。新生儿参保后,享受出生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2月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和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4。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及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5。在统筹地区外发生的未办理省外就医手续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急诊规定报销,并区分省内外。

6。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院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结算;参保登记前在我市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您必须携带:住院发票、出院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在本市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表》。急诊报销附加材料: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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