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失业保险缴费流程
支付流程
由公司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公司缴纳,个人不缴纳。
1.用人单位携带上述材料到桂林市失业保险研究所进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审核和人数审核;
2.失业保险机构应当审核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人数;
3.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桂林市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中的《月缴费核定表》。缴费方式为每月15日前由征收单位申报,其他单位每月20日前报市失业保险办。
4.经核对确定缴费金额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委托银行代收的方式缴纳失业保险费;
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6.参保人员发生变化时,用人单位必须填写《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信息表》,用u盘将变化情况报送失业保险办公室(记录有增减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