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参保居民如何使用城乡医保门诊统筹基金?
参保居民如何使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
参保居民凭就医手册、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证)等有效证件到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实行即时结算,只需结算个人应承担的费用。
从2021年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支付费用,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当年未使用的门诊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下一年度累计使用。2020年12月31日前累计的门诊统筹余额,可用于冲抵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负担。
门诊统筹待遇没有起付标准。甲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的诊疗项目(简称“甲类项目”)按60%支付,乙类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简称“乙类项目”)按50%支付,乙类项目不承担自付部分。对于医生签约的参保人,甲类项目赔付80%,乙类项目赔付7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参保人员,A类项目、B类项目按80%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