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失业保险金申领指南
收集周期和标准
1-15年缴费,分配比例为80%。
1年付款,3个月付款。
缴费2年,缴费6个月。
处理条件
失业人员只有在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失业者不愿意中断就业,却因为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断就业。
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辞退、开除、开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或者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辞职。
3.已登记失业,并有工作要求。
处理材料
(一)《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审核表》;
(2)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照片3张;
(3)社会保障卡;
(四)失业人员填写的表格:《失业保险申请表》、《失业人员申请职业培训审批表》。
处理流程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材料,到失业保险待遇分支机构业务窗口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人员超过60天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的,应当提交《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逾期情况说明》,有正当理由经失业保险待遇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工作地或者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
注:
1.失业人员在办理完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后,应及时到第二征缴部门办理个体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手续。
2.失业人员因特殊原因(伤残、怀孕、住院等特殊情况)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交《申领失业保险金授权委托书》,经失业保险待遇科核准。
3.失业人员当月申领,当月发放到失业人员社保卡。如果失业保险金在次月5日还没有到账,请及时拨打失业保险待遇科的咨询电话。
办理时限:审批通过后立即办理。
手续费:不收费。
地址:桂林市宜人路24号
业务咨询电话:0773-288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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