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居民养老基金转移申请指南(附各社保中心详细地址电话)
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应用条件
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流动。
⑷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应用方式
家乡,镇,办事处(社区)。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分为两种情况:
(一)参保人在缴费期间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移到新参保地,新参保地按规定办理新参保缴费手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附件:郑州市政务中心社保服务大厅
地址:中原西路法正大厦3楼
电话:037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