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委是什么意思2022-08-15  12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通知

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为深入落实社保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民政局、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咸新区就业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发〔2020〕55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任贤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工作的通知》(陕财发〔2020〕920号)

一、补贴

(一)泾河新城户籍的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在公共档案保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申请补贴前已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人员)

(2)泾河新城注册高校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在毕业年度内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馆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包括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二)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

三。补贴期

(一)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首次申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符合条件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

(3)创业失败人员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创业失败的,可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创业失败人员是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工商登记注销后方可申请补贴;享受补贴期满的,期满后一年内未能创业的方可申请)

四。应用时间

温馨提示:Xi安2021年社保补贴申请时间为2022年2月7日至8月30日。

五、申请材料

(一)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西咸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4.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保缴费单据原件(网上缴费的,提供参保缴费证明);

6.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

7.一寸免冠照片。

(2)要求高校毕业生提供申请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

4.西咸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缴费单据原件(网上缴费的,提供参保缴费证明);

7.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

8.一寸免冠照片。

(3)创业失败人员需提供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设立个体户或企业的最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3.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4.西咸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5.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保缴费单据原件(网上缴费的,提供参保缴费证明);

7.银行卡借记卡复印件;

8.一寸免冠照片。

六。申请流程

(1)表格收集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登录泾河新城管委会官网,下载打印《西咸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西咸新区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补贴申请表》,或到各街道办事处领取表格。

(二)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属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盖章(高校毕业生直接当场申请)。

(3)现场投标

周一至周五,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泾河新城行政服务中心(泾河新城管委会1号楼)。

(4)宣传和征集

根据要求,符合社保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信息将在官网、泾河新城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其个人银行卡账户。

七。补贴的终止

(一)下列情况不得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1.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已被用人单位聘用,已被用人单位全日制聘用或者已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

2.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

3.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职务;

4.个人有其他经营业务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入股经营、车辆运营等。;

5.入学、服兵役、移民、监禁或劳动教养;

6.个人提供虚假信息。

(2)已申领社保补贴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补贴。

1.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2.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享受社保补贴期限已满;

4.已办理退休手续并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的;

5.提供虚假信息;

6.其他违法行为。

八。注释

(1)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每年支付。

(2)个人在补贴期间将社保关系转移到用人单位参保的,再次转移到各类档案托管人的,不能再次享受(自谋职业除外)。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领取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追回已领取的补贴资金,取消其申报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良信用信息。

九。搬运地点

经办机构:泾河新城管委会人社局;

地址:泾河新城管委会1号楼行政服务中心16号窗口;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 00-12: 00、14:00-17:30;

电话:36390075 36382911

附件:

1.西咸新区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文件格式

2.西咸新区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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