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来穗公租房摇号原则
本次分配公租房,按照以下分配原则,对具备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随机分配:
(一)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四人及以上家庭配三房一厅,三两人家庭配两房一厅,其他两人配一房一厅,一房(单间)一人。
满足四人及四人以上家庭的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三人家庭;满足父女或母子结构的三人户和二人户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其他二人户;在满足了其他2人家庭的需求后,还有多余的房间和一个客厅可以租给1人家庭。
(二)租金分配顺序原则
租房顺序按申请人积分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申请人在广州缴纳医疗保险年限和月数的长短确定第二排名顺序;第二次排名后,仍然没有确定顺序,通过摇珠来确定。
申请人积分包括基本配租积分和优先配租积分:
1.经审核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的申请人,累计基础配租60分;
2.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三、二、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申请人,优先配租加10分;
3.获得国家、省、广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广州市优秀农民工”、“广州市优秀农民工”称号的,每个荣誉称号加10分,最高加20分。
4.世界技能大赛或全国技能大赛的获胜者将获得10分的优先配租;省级或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优先配租加5分;
5.获得广州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的申请人,优先配租10分;
6.属于对象1的申请人,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警务辅助人员、环卫、公交、医疗(含民政部门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工作3年以上,申请时从事上述职业的,优先配租加5分;
7.属于对象1的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广州参加献血(优先配租每地块2分)或志愿服务(优先配租每50小时地块2分)的,一年内上述积分不超过2分,两项积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第1至5项人员经审核取得租赁资格后直接给予积分,第6、7项积分经广州市人才服务管理部门认定后给予积分。
(三)选择住房地点的原则
申请人可以在10个宅基地中选择1 ~ 10个宅基地。根据申请对象的配租顺序和所选租赁源的顺序,由计算机摇号系统确定租赁源的配租资格。未取得分配意向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以摇号方式参与剩余房源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