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内新生儿异地入户承诺书(模板)
省内异地新生儿承诺书
办理省内新生儿异地业务的人员:
你好!新生儿“一站式”服务是提升公安机关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户籍服务“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选择新生儿实际居住地或出生地等任意一个省级户籍管理机关申请新生儿登记。受理登记(待登记)地公安机关通过省级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异地信息交换和流转,避免您来回奔波。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为新生儿父亲(母亲),办理新生儿省内异地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新生儿父母的《户口簿》
(2)申请表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新生儿父母的《结婚证》。
二、申请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后,不得中途取消。
三。注册地(拟注册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受理地公安机关。受理地公安机关将在收到处理结果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您来窗口办理制证手续。
四。接到通知后,请携带新生儿户籍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尽快到受理地公安机关办理发证手续。
本人自愿办理省内异地新生业务,并已知晓以上内容。我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如查实有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的行为,本人将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相关处理。
承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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