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黄石市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
黄石市发改委公布黄石市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是指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不适用本通知,下同)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之外,为学生提供由学生或其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一、课后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包括: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学困生提供辅导答疑,为有空余时间的学生拓展自习室空;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影视欣赏、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结束时间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家长需求确定。
三。费用
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城市学校80元/生日月,农村学校70元/生日月。
四。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
按照规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意愿收取课后服务费。学校应事先书面征求家长意见,告知服务事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学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将课后服务费用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学校在向学生收取课后服务费用时,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课后服务收费主要用于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及相关人员的补贴和课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消耗性支出,不得用于水电费、校园场地使用费等其他公用支出。学校不得在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的过程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五、课后服务费采取集中预付、最终结算的方式收取
学校提供菜单式的课后服务项目和内容。按照学生自愿选择并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学期集中收取预收费,每学期期末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及时结算预收费。中途退学的学生将按日退款。学校应当定期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和费用清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加强收费基金的管理
课后服务收费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统筹支付和核算。课后服务产生的公共支出由学校通过义务教育公共资金予以保障。严禁将课后服务费收入用于学校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挤占课后服务经费。
七。执行时间上述收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国家和省对课后服务收费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