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补课机构


鄂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政府指导价

鄂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政府指导价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公布了鄂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NDRC价格(2021)1279号),省发展改革委的通知, 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意见》(鄂价调〔2021〕350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鄂州办〔2021〕12号), 经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费用

收费标准:小班1-10人每班35元;中班1-35人,每生每课时30元;36人以上每班25元。最高上浮10%,不限浮动。每个课时按45分钟计算。如果实际时长不同,则计费标准折算为45分钟。

类类型收费1-10人的小班
每节课35元
中产阶级1-35人
每节课30元
36人或以上的大班
每节课25元
注意:最多可以上浮10%,也可以无限下浮。每个课时按45分钟计算。如果实际时长不同,则计费标准折算为45分钟。

二。相关要求

(1) 科目训练科目按教育部门规定的科目执行。

(2)加强信息披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科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的公示。通过网站、充电场所、公开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开,常态化宣传。

(3)实行备案管理。培训机构应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概况、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连同上一年度的收入、成本、利润、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四)培训机构必须使用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合同(示范文本)》,载明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培训服务、培训费用、双方权利义务、培训退款、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其他约定、有效方式、合同附件等内容。

(五)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之外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培训资料费)。

(六)高中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

(七)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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