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病历的对象
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
1.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要求的人员;
3.异地固定人员:指由用人单位委派到外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条件的人员;
以上三类人员统称为“居民”。外派人员有效期从60天到长期有效。60天后可以申请注销注册。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转诊手续有效期为1年。参保人确需转诊治疗的,应由昆山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所有转诊均在医院终端线上备案。系统上传时间为备案时间,即有效期开始时间。
5.自行转诊人员:指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备案,到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6.“沪苏同城”免登记人员:指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系统自动备案,到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参保人员。
二。异地就医备案材料
三。异地就医范围
异地医疗机构包括所有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其他医院和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
四。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1.先录下来。先通过“见面”或“不见面”渠道进行备案。“上海-苏州市”免于备案。
2.选择就医地点。异地就医不等同于“全国漫游”,备案时要选择就医地。
3.拿着卡去看病。在就医地已开通异地就医网上结算的医疗机构,用省标社保卡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其中,自主转诊人员(含上海、江苏同城免备案人员)凭省标社保卡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保费用。
五、不见面异地就医备案办法
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备案
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官方账号,点击进入“掌上大厅”-“在线服务”-“异地就医记录”栏目,可直接在手机上办理异地就医记录登记。
在国家平台上备案
限于跨省病历。
可以在微信搜索“全国异地病历”小程序,也可以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
医院方归档
可由我市17家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同时可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具有特定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六。异地就医治疗
1.参保人到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按参保地的政策执行;
2.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及相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起付线、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由于各省目录的差异,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和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的现象,属正常现象。
3.自转诊人员(含上海、江苏同城免备案人员)在就医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结算规定的,按原结算比例的80%结算。独立的推荐备案程序有效期为一年。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不予支付(特殊患者特殊疾病目录内的药品和治疗项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