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提取条件
个人账户封存提取条件:
1.员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封存半年
2.夫妻双方均无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
或者夫妻双方均有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但活期账户余额小于最近一次月还款额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柜台取现所需信息:
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本市任一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提取。
注:职工户口状况非“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还应提供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其他的还需要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
提取电子渠道:
微信官方账号-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app-天津公积金
官方website-www.zfgjj.cn
电子渠道处理条件:
1.电子公积金已签约。
2.因终止劳动关系而封存公积金账户。
3.解除劳动关系封存半年的,根据职工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情况和缴费日期,停发6个月。
4.职工或配偶有未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债务的,账户余额应小于当期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最新还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