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前房主陈欠采暖费新房主能正常采暖吗?
我买的房子之前被发现欠费,前业主没有补欠费。今年冬天能正常交暖气费吗?
答:根据《关于印发:通知》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房屋产权、使用权发生变更的供热户,原所有权人所属单位供热单位欠缴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应当依法向原缴费人追偿采暖费,自变更之日起发生的采暖费由新所有权人承担。
供热单位不得以原业主拖欠采暖费等为由,拒绝与新业主签订补充供热合同。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新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的,供热单位应当通知其签订补充供热合同。
所以今年新用户可以正常交费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