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走”异地就医:
建档、选点、办卡就医
第一步:选择备案方式,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
1.窗口备案: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现场备案。
2.电话备案:拨打代理机构窗口电话进行电话备案。
3.在线申报:
◆手机下载并打开“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异地就医”——“快速建档”完成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可选择“自己备案”或“他人备案”;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备案。
◆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全国异地病历”;点击“快速记录”完成实名认证;认证成功后,可选择“自己备案”或“他人备案”;填写备案信息,提交备案。
第二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1.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我的医保”-“公共查询”-“开通跨省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的统筹地区”;选择要查询的省份,点击“查询”按钮,搜索结果为该统筹地区已开通的定点医疗机构。
2.下载并打开“国家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异地就医”-“门诊查询”-“试点地区门诊开通”进行查询;选择相应的省份或统筹地区,查看是否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服务。
3.微信搜索小程序“全国异地病历”;点击“服务类型”(异地联网医疗机构查询);选择“运城市”查询运城市开通的普通门诊试点统筹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
4.关注“山西医保”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页面左下方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异地定点-定点查询;选择要查询的省份或统筹地区,点击查询按钮,搜索结果为已开通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
第三步: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即可持卡就医
已备案;社会保障卡已在参保地激活;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至少使用过一次;社保卡已在参保地省外测试。
注意事项:
(1)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行备案。参保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登录“全国医疗保险服务平台”APP,在微信搜索“全国异地就医记录”小程序进行在线记录或电话记录。
(2)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按就医地及相关规定规定的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的支付范围)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报销政策按照参保地的规定执行。
(3)目前,我市可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暂时不能直接结算。
(4)在就医过程中,可能无法直接结算。无法完成直接结算的,该笔就医费用按原报销渠道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