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跨省婚姻登记
“跨省”婚姻登记试点实施后,非本地登记的双方将多一个选择,可持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到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材料:一方居住证及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地址: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处。
二。试点政策: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婚姻登记、离婚登记跨省试点,在江苏、河南、武汉、湖北、陕西Xi实施婚姻登记跨省试点。试用期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