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投靠落户需要什么条件?(父母、子女、夫妻)
武汉落户有什么要求?(父母、子女、丈夫和妻子)
一(武汉以外其他市州) 父母投靠子女审批条件
子女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有自有住房,父母(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可为子女申请落户。
二。新城|开发区 夫妻投靠及其子女落户审批条件
夫妻一方在新城区(开发区)有常住户口并拥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夫妻一方随子女投靠随迁(随迁子女应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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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夫妻投靠 及其子女迁入中心城区的审批条件
1.受信方为本市中心城区户籍人员;2.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满1年;3.在本市中心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4.如仍需随子女落户,随迁子女应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子女随父母落户审批条件
父母一方在武汉有常住户口,在汉有自有住房。其子女(未婚、20周岁以下或22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投靠父母。
动词 (verb的缩写)投靠亲属审批条件
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向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申请避难。
注:1。中心城区包括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鸡山派出所。2.开发区包括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除关东、铁脊山派出所管辖区域外;3.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除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管辖区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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