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创业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一、在中国设立私营企业的申请条件
条件:武汉市外及武汉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东西湖区投资,且三年内累计缴纳年度税收或累计纳税30万元,可申请落户。
注:可随配偶、20周岁以下未婚子女、大专以上学历22周岁以下,或企业骨干1人随迁。业务骨干办理户口需要企业董事会决议、业务骨干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本人在汉房屋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3年)及企业出具的聘书。
申请材料
1."户籍申报登记表(就业、创业、投资、定居)"
2.拟落户人员的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
3.被落户人身份证正反面。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纳税收据
6.自有房屋权属证明(业务骨干申请户口的,需企业董事会决议,业务骨干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在汉自有房屋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3年)及企业出具的聘书)。
7.业务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申请人的自画像)
武汉结算代理服务:点击咨询。二。非本地户籍人员落户新城区和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
条件:男45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非本市户籍,在新城区、开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在新城区、开发区就业创业。受聘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连续参加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正常创业6个月以上。
如果还需要随配偶、子女落户的,要符合投靠条件。
申请材料
1."户籍申报登记表(就业、创业、投资、定居)"
2.拟落户人员的户口簿正面和本人页或居民身份证正面和背面。
3.职工提供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的本市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单位或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创业者提供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在自有房屋定居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明。(2)合法出租房屋的,提供出租房屋备案证明和租赁合同;(3)住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证明,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的社区公户落户。)
5.有符合避难条件的人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业务负责人照片(持户口登记表申请人的自画像)
注:(1)开发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和武汉化工区,但东湖高新区的关东、铁脊山派出所辖区除外;(2)新城区包括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常青花园派出所管辖区域除外。武汉结算代理服务: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