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慢性门诊医保报销政策

空格键英文2022-08-15  15

太原医保门诊慢性病认定流程

识别过程

定点门诊慢性病识别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成功后,根据申请医院门诊挂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选择网上申请医院和医生进行治疗,并随身携带与申报疾病相关的纸质病史资料。

2.医师接诊后应认真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严格按照定点门诊慢性病入院标准进行初审,并如实填写《太原市定点门诊慢性病初审结果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并签字确认。

3.对初审通过者,申请人应携带告知单及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医院医保科进行网上审核。医保部门应严格审核网上数据与纸质数据的一致性,确认一致无误后完成网上审批;如有不一致,应告知患者具体原因,网上数据与纸质数据一致后方可进行网上审批。

4.对初审不合格者,医生应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于当日将告知单提交医保部门。医保部门负责在网报系统中录入未通过的原因,并完成网上审核。

5.医保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告知单和纸质资料或医生的告知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6.申请人通过初审并经医保部门审核后,网报系统以随机分配的方式提交给相应病种的3名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结合初审意见和网报系统疾病资料进行网上评审。对符合准入标准的,进行网上审核,操作通过;对于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在网上填写不予通过的原因,完成审核不通过的操作。

7.评审专家接到评审工作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评审;审查工作量较大的,可以延长至5个工作日。

8.评审专家审核通过后,次日起可享受固定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

非定额门诊慢性病识别流程

1.申请人网上提交成功后,根据申请医院门诊挂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应选择网上申请医院和医生进行治疗,并随身携带与申报疾病相关的纸质病史资料。

2.医师接诊后应认真核对申请人身份信息,严格按照非定点门诊慢性病入院标准,如实填写《太原市非定点门诊慢性病审核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签字确认。

3.对审核通过者,申请人应携带告知单及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医院医保科进行网上审核。医保部门应严格审核纸质数据与网上数据的一致性,确认一致无误后完成网上审批;如有不一致,应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指导其上传相应信息。纸质信息与网上信息一致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批。

4.对考核不合格者,医生应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并于当日将告知单提交医保部门。医保部门负责在网报系统中输入未通过的原因,完成网上考试和未通过操作。

5.医保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告知单和纸质资料或医生的告知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工作。

6.医保部门网上审批后,次日起即可享受非固定门诊慢性病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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