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人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结算条件
(1)在厦门市,被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聘为“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各类人才,在本企业服务满一年并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继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在厦门市经信局注册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含重点和一般)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非应届毕业生),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三个月。
描述:
1.收入: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年薪(以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申报明细为准)为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收入限制。
2.年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研究生和博士生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学历。
4.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大专及以下学历员工,按条件1申报;
一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员工,按条件二申报;
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职员工可自由选择第一、二项条件申报。
5.人才落户由人才所在企业的人事干部办理。